财预[2015]210号2015年11月12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委):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预算管理等工作,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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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畜牧局,省农业综合 开发公司: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 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17号.)精神,省财政统筹整合奶业 工程发展资金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补助等财政专项资金, 与金融机构合作,吸引社会资本,设立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并制 定了《河南省现代农业发展基金首批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河南省现代农业发展基金首批试点实施方案》 2015年9月 17 日附件:河南省现代农业发展基金首批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17号)的有关精神,对省级财政安排的支农涉企资金实施基金化改革试点,设立现代农业发展基金。为了规范现代农业发展基金运作,特制定本方案。一、试点的预期目标通过现代农业发展基金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把具体项目选择权归于市场,较好地实现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方式,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更好地实现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促进农业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的激励效应,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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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17号),推动河南省“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配合基金投资运作,及时公布本地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信息,做好项目对接和服务工作。 2015年7月15日附件:河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17号),推动河南省“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设立河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如下组建方案:一、基金的设立及目标通过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把基金具体运作及项目选择权归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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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创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运营方案。一、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带动农业产业发展。(二)专业管理、市场运作。财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财政资金实施股权投资基金运作,充分利用受托管理机构的专业优势和投资经验,实施市场化运作。(三〉循环使用、滚动支持。通过阶段性投资、适时退出,实现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四)加强监管、提升绩效。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和投资项目管理,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和跟跟问效。加强受托机构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二、管理主体与职责股权投资基金由省财政厅(省农开办,下同)委托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省农业公司或受托机构)实施运营。(一)省财政厅职责1. 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确定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2. 确定基金规模与基金管理政策。3. 负责基金运作的重大事项协调与决策。4. 监督受托方资金的使用。5. 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受托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绩效考评。6. 对不符合规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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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17号),省财政统筹整合现有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等财政资金,设立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并制定了《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实施方案 2015年6月15日附件: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17号)精神和省政府要求,设立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为规范基金运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金的设立统筹整合现有的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等财政专项资金,设立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通过直接投资用于支持全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千亿和万亿产业集群)和与部分产业集聚区(百亿和千亿产业集群)所在市县共同设立若干地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的方式进行投资。二、管理机制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成立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主任由省政府张维宁副省长担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行业管理部门和省财政厅为投资委员会成员单位。投资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基金的投资区域和产业领域、支持方向、预期目标、激励方案和基金管理团队。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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