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提高引导基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2〕156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013年3月29日